食物中毒事故管理办法-食物中毒事故管理办法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示例如下:
为了保障全体师生健康地学习与生活,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学校后勤工作的管理和规范,防范饭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与影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有关部门要求、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突发事件的范围
学校食堂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
二、急小组成员
学校成立应急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总务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政教处、食堂管理人员和医务室工作人员组成。
三、前期工作
1、严把食品进货关。学校食品采购要严格把关,确保所采购的食品符合有关规定,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卫生安全关。
2、严把食堂关。对存放的原料进行检查,发现变质原料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变质的原料流入餐桌。
3、严把餐具消毒关。学校食堂对餐具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确保餐具清洁卫生,防止出现因交叉感染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故。
四、突发性事件的处置
1、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向领导报告,并积极协助医务人员进行抢救工作和妥善安置中毒病人,同时,保护中毒现场,及时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现场调查处理。
2、保护现场、保留样品。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依据。对发现食物中毒症状的师生,做好登记工作,共同分析判断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原因,根据中毒原因,作出现场消毒预防措施。
3、如实反映情况。根据查明的事故原因,向学校领导递交书面事故分析报告,对发生的事故做到三不放过。对所有饮食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引以为戒,并对造成中毒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领导责任。
根据调查结果,如故意破坏造成中毒事故,将当事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如因工作疏忽造成中毒事故,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4、对中毒食物的处理。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品立即停止食用。在卫生部门已查明情况,确定了食物中毒,既可对引起中毒的食物进行处理。
应急预案的作用:
事故应急预案在应急系统中起着关键作用,它明确了在突发事故发生之前、发生过程中以及刚刚结束之后,谁负责做什么、何时做,以及相应的策略和资源准备等。
它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其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为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的各个方面所预先做出的详细安排,是开展及时、有序和有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行动指南。
试述食物中毒的调查、处理方法。
1、及时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刻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
2、立即抢救,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到医疗机构抢救;
3、保护现场,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
4、配合检查,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
食物中毒几人以上刑事责任
答案:食物中毒的调查、处理方法
(1)及时报告登记:根据2000年卫生发布的《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患者的单位和接收食物中毒或疑似患者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内容。
(2)组织开展现场调查,初步确定中毒原因
1)食物中毒现场调查:深入了解食堂、厨房、食品加工场所72小时内所供应的所有食物,并登记;了解食品加工场所的环境卫生及用水卫生状况;系统地了解各种食品原料的来源和现状,对食品餐具进行检验;详细了解食物加工流程、保存条件和保存时间;对食品加工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
2)中毒者的个案调查:通过中毒个案调查,确定食物中毒事实;确定中毒人数及主要临床症状;查明可疑食品与中毒患者发病的因果关系;确定引起中毒的餐次和食品。
(3)检测鉴定,确定病因:对剩余的可疑食物及可疑食物的半成品、原料、辅料等,中毒患者的吐泻物,接触可疑食品的餐具及用具涂抹物进行检验,查明病原。
(4)采取措施控制:暴发食物中毒发生后,应立即组织对中毒者进行救治;同时密切注意具有同一饮食史人群的健康变化。对食物中毒原因明确者采取针对性强制措施,如切断被污染的水源;禁止销售、食用被污染的食物;责令生产经营者追回已销售的造
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法律分析:生产经营食品造成食物中毒,后果是比较严重的,可能会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中毒事故等级划分: (1) 一般中毒事故:一次食物中毒30-99人的,学校、幼儿园、工厂及政府重大活动期间发生一次食物中毒5例以上,未出现亡病例的。 (2) 较大中毒事故:一次食物中毒超100人或出现亡的,或学校、幼儿园、工厂及政府重大活动期间发生一次食物中毒30例以上,或亡4人以下的。 (3) 重大中毒事件:一次食物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亡的,或出现10人以上亡的。
法律依据:根据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下列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一)中毒人数超过30人的,当于6小时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二)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者亡1人以上的,应当于6 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三)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者全国性重要活动期 间的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四)其它需要实施紧急报告制度的食物中毒事故。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废止了吗
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一、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落实管理责任,保护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对学校食品卫生负有监管责任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食堂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管理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卫生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以及幼儿园
三、学校的食堂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负责人。
四、本规定中的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由学校主办或管理的校内供餐单位以及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故。
五、本规定中的食物中毒事故按照严重程度划分为:
1.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2.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及以上,或出现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3.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及以下,未出现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六、行政责任追究按照现行干部、职工管理权限,分别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学校实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七、行政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做到有错必纠、处罚适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
八、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学校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1.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的,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管理人员的;
2.实行食堂承包(托管)经营的学校未建立准入制度或准入制度未落实的;
3.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的;
4.学校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
5.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病症未调离食品工作岗位的,以及未按规定安排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 培训 的;
6.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采购学生集体用餐的;
7.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的时限进行整改的;
8.瞒报、迟报食物中毒事故,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的;
9.未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或未保留现场的。
九、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需要追究责任,分别追究学校食堂主要负责人和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
十、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1.对不符合学校食堂或学校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的单位,发放了卫生许可证;
2.检查发现学校食堂未达到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要求,而未向所在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的;
3.未按规定时间对学校食堂或学生集体用餐供餐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或检查次数未达到要求的;
4.未按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的请求,协助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对主管领导、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相关知识培训的;
5.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未提出整改意见的;或者提出整改意见后未在要求时限内再次检查进行督促落实的;
6.接到学校食物中毒报告后,未及时赶往现场调查处理,或者未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导致食物中毒事 故事 态扩大的;
7.未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时间进行实物中毒报告的。
十一、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1.未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考核指标或按规定进行督导、检查的;
2.督导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未提出整改意见的,或对改进意见未督促落实的;
3.未督促学校制定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或未定期培训的;
4.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通报,未督促学校落实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卫生监督意见的;
5.接到学校食物中毒报告后,未及时赶往现场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或未督促学校采取有效的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事态扩大的;
6.未按规定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的,或存在瞒报、迟报行为的。
十二、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需要追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责任人行政责任的,应当按下列原则,分别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发生一般学校食物中毒,追究行政部门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发生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部门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发生重大学校食物中毒,追究部门主管领导的责任。
十三、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情况应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十四、承包经营单位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卫生职责,造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员工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称《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卫生部制定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本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于2016年1月19日废止. 来源——百度百科
员工食物中毒应急预案2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员工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员工食物中毒应急预案1
1 目的
为了保障每个员工的身体健康,使员工在一个健康安全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以及发现食物中毒问题能够得以进行及时的治疗,做到早发现,早治疗的基本措施,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在册员工,饭堂承包商及所有在公司饭堂就餐人员。
3 职责
3.1 管理部负责预案的制定及组织平时演练,饭堂负责每日食品的留样及事物中毒的预防。
各部门密切配合。
4 工作程序
4.1 事件报告
4.1.1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发现人员应及时向管理部或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停止食品供应,并向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和医院报告。若怀疑则向公安部门报告。食物中毒有多种情况,在毒物性质未查明之前,应第一时间就医。
4.2 各组分工
4.2.1 通讯组 负责通知各组成员赶赴现场,报告120救护及整个事件中的通讯联络。
4.2.2 后勤保障组 负责事件现场各种器材的补给供应及其它物资保障。统计就餐人数及中毒人数并负责招回就餐离开人员。
4.2.3 车辆调度组 负责物资负责物资运输,伤员运送。
4.2.4 警戒组 负责保护现尝保留样品。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救护组 准备进行在救护车到达之前的急救工作,引导救护车的到达,为增援救援的外来机构到达,指引安排必要的通道,协助救护人员的工作,随时报告中毒者情况。
4.3 事件调查
4.3.1 在事件调查中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与本次中毒有关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厨师及病人等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5 相关记录
《演练相片》
《演练签到表》
《演习报告》
员工食物中毒应急预案21目的
本预案设定于职工食物中毒后的`紧急处置,要求相关部门在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要沉着对应,要在保护自身的前提下,协助防疫部门做好查清毒源工作,防止二次中毒污染,同时要求稳定职工情绪,保障收费秩序的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当职工食物中毒时,启用本预案。
3职责
3.1分管安全的副处长负责职工食物中毒事故的领导。
3.2站领导、总值班负责现场抢救指挥。
3.3当班班长、稽查员负责现场控制。
3.4办公室、监控室负责通讯联系(市、区防疫疾病急救中心:____*)
3.5办公室负责控制现场的后勤保障,并封闭食品毒源,协助防疫中心查清食品中毒源,防止二次中毒。
4工作程序
4.1报警
当中毒事故发生(非)当事人应立即向当班班长汇报。当班班长发现当事人有呕吐症状,疑似食物中毒,立即向站领导、总值班报警。站领导、总值班立即赶到现场,掌握现场情况,首先查明是否食物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人数,掌握第一手资料。
4.2当班班长指挥稽查人员控制现场,严禁人员接触食物毒源。
4.3根据中毒情况由站领导、总值班拨打(市、区防疫疾病急救中心)请求支援,进行抢救。
4.4核实上报
根据事故发展情况核实清楚由站领导、总值班向管理处负责安全的副处长汇报。管理处分管副处长接报后,根据情况作出决策,布置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进行抢救,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抢救需要向公司领导汇报,必要时赶往现场或在管理处或以其它适当方式领导抢救工作。
4.5在控制中毒现场的同时,封闭食品毒源,协助防疫中心查明食品中毒源,防止二次中毒。
5指挥
5.1站领导、总值班在接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赶赴现场指挥,必要时可成立临时指挥小组,由现场最高领导任指挥长。
5.2发生重大食品中毒事件时,管理处分管领导接报后应赶往现场协助现场指挥。
5.3首先组织人员隔离、封闭食品中毒源。做好通风工作,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稳定收费人员情绪,阻止事态进一步扩展。
5.4根据事故严重程度,要求交警配合疏通道路,进行抢救。
5.5根据事件发展的性质,配合协助公安、防疫部门采取相应的处理办法进行抢救,尽量减轻损失。
6抢救结束后的处置
6.1对制作现场及餐具、灶具、橱具进行清洗、消毒、通风,防止二次污染中毒。由办公室将善后处理结果向站领导、总值班报告。
6.2对冷藏、冷冻食品经防疫部门检验后方可食用。
6.3事故处理完毕后,由现场总指挥总结应急抢救工作的经验教训,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完善预案,并报管理处安全生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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